石阡县纪委监委关于拒绝酒驾醉驾倡议书
全县广大党员、公职人员:
酒后驾驶害人害己。为坚决遏制党员干部、公职人员酒驾醉驾等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,营造遵纪守法、安全驾驶的良好氛围,现向全县广大党员、公职人员发出以下倡议:
一、严格遵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》等法律法规,做到文明驾车、规范行车,切实把杜绝酒后驾车作为长期的自觉行为。
二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,增强纪法观念,时刻保持清醒头脑,把规矩和纪律挺在前,在执行公务期间和工作日一律不准饮酒。
三、严格自我约束,提高自控能力,牢固树立红线意识,主动接受“八小时以外”的监督管理,坚决做到“饮酒不开车、开车不饮酒”,杜绝侥幸心理,带头转变作风,带动优良社风民风。
四、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更应当保持清醒头脑,警钟长鸣,廉洁自律,坚守纪律、法律底线,做遵纪守法的模范。要及时提醒自己和身边人提高交通安全意识,引导提醒亲朋好友遵守交通法规,共同抵制酒后驾驶以及其他危险驾驶行为,塑造风清气正、遵纪守法的交友圈、生活圈。
中共石阡县纪律检查委员会
石阡县监察委员会
2021年12月3日